本人于2014年1月6日下午14:30左右.在开元大道与红三路交叉口(银隆*开元名郡)附近打车.豫CT0751拒载,特投诉.
回复部门:出租车管理处 2014-01-23 15:03:16
经我处调查了解,该车司机当时看见对面有人先招手示意坐车,便撇过诉求人直接开车到现招手的乘客处造成投诉。为此我处首先想诉求人做出解释工作,出租车驾驶员应当遵守“先后顺序”的职业道德,另对当班驾驶员进行行业知识教育,让驾驶员明白遇此事件应向诉求人做好解释征得诉求人呢的理解,并要求其写出书面保证,今后做到优质文明服务。诉求人对此予以认可。
感谢网民对我市出租行业的关心与支持!
洛阳市出租车管理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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