回复部门:工信局 2013-12-20 09:59:35
您好:
您提出的问题具有普遍意义,现就此答复如下:
1、民间借贷担保不属于融资性担保业务范畴,我局已于12月16日向鑫融基发出《风险提示通知书》,要求其在没有新规之前,不得为涧西区民间借贷服务中心的各种民间借贷提供担保。
2、12月5日,市工信局、市处非办、涧西区政府联合到涧西区民间借贷服务中心调研,明确提出要求,一是民间借贷服务中心要在显著位置悬挂风险提示;二是鑫融基投资担保有限公司不得在民间借贷服务中心开展民间担保业务;三是在管理办法出台之前,暂时由涧西区工商局负责监管,民间借贷服务中心暂不得开展民间借贷业务。
尊敬的用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