您好,欢迎来到洛阳网百姓呼声!

[登录][注册]   忘记密码?

百姓呼声,服务百姓,12345便民热线,走好全媒体时代群众路线

  • [投诉] 偃师市一实小门口的流动摊贩

    偃师市第一实验小校门口有三个垃圾摊贩(小面包、炸薯条、棒棒鸡夹馍)。不少学生购买食用这三个摊上的垃圾食品。这几天,一实不已经有不少学生出现呕吐腹泻,一实小在校门口值勤的老师人员视而不见。

    请市领导协调,真正作为一次,别再让这些垃圾摊贩危害一实小的学生了。

    游客 2013-12-13 评论0 浏览6886 编号 20131213091601869 [偃师区]已回复 发帖人评价 : 满意

回复部门:偃师区 2013-12-13 11:25:17

感谢网友对我们工作的关心!现将有关情况答复如下:
    接到网友反映问题后,偃师市政府食品安全办立即组织市城管局、工商局、食品药品监管局等部门,对市区各中小学校门口流动摊贩进行综合治理。一是加强环境整治,安排2组执法人员对市区各学校门口流动摊贩逐个清理,重点检查学校周边小商店、小餐馆。二是取缔违章摊贩,市城管部门对实验小学门口占道经营的流动摊贩进行取缔、暂扣或处罚。三是建立长效机制,明确责任人,延长监管时间,对部分区域实施重点监管。截至目前,共清理取缔学校门口流动摊贩4家,排查餐饮类摊贩16家、商店饭店10家,现场下达《责令整改通知书》3份。2013年12月20日,市政府食品安全办对整治情况进行了暗访督查,发现二实小、市直中学、实验中学门口整治效果较好,已无流动摊贩,网友反映的实验小学门口3家摊贩已被取缔。
    在此,市城管局再次告知各流动摊贩负责人:需取得城管部门发放的经营许可,办理人员健康证,并申请取得《餐饮类食品摊贩备案证明》后,方可摆摊经营,否则一律按非法占道经营予以取缔。

如果您对此回复不满意! 点击追问

网友满意度调查:

登录后参与讨论:(网友评论仅供网友表达个人看法,并不表明洛阳网同意其观点或证实其描述。)

尊敬的用户:

  1. 请文明留言,禁止恶意攻击;
  2. 请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的各项有关法律法规;
  3. 本网站保留对违反规定的用户进行处理的权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