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住建委: 根据市法制办12月4日回复“市住建委已对洛建【2012】109号文件进行修订并重新发文。修订后的文件为《关于进一步加强建筑工程使用钢筋质量管理的通知》(洛建【2013】623号),规定确因施工场地狭窄无法在现场进行钢筋加工的,在满足规定条件的情况下可采取在外租赁场地和委托专业钢筋加工企业进行钢筋加工两种方式。文件内容您可向市住建委查询。”
请问住建委《关于进一步加强建筑工程使用钢筋质量管理的通知》洛建【2013】623号文件是否及时下发我市工程建设领域各参建单位,是否在洛阳城建信息网上公示
,为何我们到现在还没有接到该文件,请住建委及时下发!
洛建 钢筋 文件 下发 建筑工程 加工 公示 是否 修订 确因
回复部门: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2013-12-06 16:06:37
已在市住建委官方网站-洛阳城建信息网中文件通知栏目内公示,望网友查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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