回复部门:商务局 2013-12-04 10:22:19
近日,市商务局组织有关人员亲赴现场,证实《内部参考》所反映的情况确凿无疑。依照相关规定,我们调阅了相关的档案、资料,查明情况如下:
一、在市商务局受理、上报的加油站建设报批文件中,没有发现位任何单位在滨河南路建设加油站的申请、意向。
二、在省商务厅批复的洛阳市加油站行业“十一五”和“十二五”发展规划中,没有在滨河南路建设加油站的选址规划。在归档的省商务厅建设加油站批复中,也没有任何建设主体在滨河南路的规划确认文件。
三、该加油站选址不符合省商务厅制定加油站行业布局规划原则。
基于上述原因,请有关部门调查处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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