回复部门:民政局 2013-11-26 17:23:24
guest网友:您好!
收到您的问题咨询,现答复如下:
申请出具无婚姻登记记录证明(即单身证明)的当事人无法亲自到常住户口所在地的婚姻登记机关提出申请的,可以委托他人办理。符合条件并且所带材料齐全的均予以办理。
当事人委托他人申请的,受托人应提供本人居民身份证、委托人户口簿原件和居民身份证原件以及委托人写明具体委托事项的委托书;受托人不能提供委托人户口簿和居民身份证原件的,应提供委托人户口簿、居民身份证复印件和经公证机关公证的写明具体委托事项的委托书。
为方便群众办事,提高工作效率,洛阳各县(市)区婚姻登记处都设有语音咨询电话,有需要的群众可直接拨打114查询或转接户口所在县(市)区婚姻登记处的咨询电话进行咨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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