买房交契税前要到所在县区开无房证明,就这薄薄的一张纸,孟津要20元,偃师要50元。你们真是为人民币服务啊,请你们出示收费文件,并且开收费的相关票据。
请问领导,市里的查询都不收费,县里算不算乱收费?为什么在偃师孟津这么多小鬼?你们怎么治理让他们不再乱收费。谢谢
回复部门:偃师区 2013-10-31 17:14:21
感谢网友对我们工作的关心!现将有关情况答复如下:
河南省发展改革委《关于规范城建档案馆技术咨询服务收费(暂行)标准的有关问题的通知》(豫发改收费〔2004〕1764号)第二条第四款规定:“出具房、地产权等证明材料。房产按房产单体建筑面积计收:私产按100平方米以下收20元,每增加10平方米加收5元;公有房产按1000平方米及其以下收取150元,每增加500平方米,加收50元。地产按占用土地面积计收,每亩及以下收50元,每增加0.5亩增收50元。”
无房证明属房、地产权证明材料,偃师市房管局按照豫发改收费〔2004〕1764号文件规定收取房屋产权证明费符合规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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