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爸爸患有脑出血,一年多了,现在走路都很困难,今年60岁了,为什么办不到低保呢???为什么低保这么难办呀!去了不下十次了,还是办不到,左推右推的,况且他们有关部门说让我妈妈看着村有低保户人死了,叫我们上报才办??难道低保都是这样办吗??试问:谁来为我们做主???????
回复部门:民政局 2013-10-23 17:33:20
Liuxiaoyan网友:您好!
现就您反映的问题答复如下:
我市目前的低保政策是以家庭收入和财产为认定标准,年龄和健康状况仅仅作为参考,不作为认定低保的条件。具体的标准和申办程序如下:
根据《洛阳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批转市民政局市财政局提高城乡居民最低生活保障和农村五保供养标准的通知》(洛政办【2013】56号)规定,凡我市城市区非农业人口家庭月人均收入低于330元、农业人口家庭人均年收入低于2100元的生活困难家庭;县(市)非农业人口家庭月人均收入低于300元、农业人口家庭人均年收入低于1800元的生活困难家庭,可向户籍所在地县(市、区)民政部门申请办理低保待遇。家庭收入是指共同生活的家庭成员的全部货币收入和实物收入,包括储蓄存款、工资、薪金、劳务报酬、从事生产、经营所得、种植、养殖、加工和偶然所得等等。
低保申报程序:由申请低保待遇的户主本人向户籍所在地的村(居)委会提出申请(若村(居)委会不受理的申请的,申请人可直接向乡镇(办事处)递交申请),经村(居)委会初审、调查、评议、公示,无异议的上报乡镇(办事处)复审,通过后上报县(市、区)民政部门审批,批准后反馈给村(居)进行第二次公示,期满无异议的,由县(市、区)民政部门向核准的申请人发放低保证和银行卡。
由于您未提供您户籍所在县(市、区),我们无法转交当地民政部门调查核实。若您有其他疑问,欢迎与市民政局社会救助科联系,电话:6391071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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