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上反映洛阳市中级法院在神圣的立案大厅未经国家批准,在立案同时每个案件必须再交500元邮寄快递费一事,要求中院出示法律依据,中院断章取义、移花接木两次答复,第一次答复:90年代各级法院收过此费,第二次答复:2007年4月前收过此费用,两次答复均没有每个案件收取500元邮寄快递费的法律依据,根据中院两次答复,大概算出此项乱收费是一个天文数字,即90年代——2007年4月案件数×500元=乱收费金额。洛阳市中院是大小钱通吃,不放过任何捞钱机会,像蝗虫一样趴在洛阳市人民身上吸血。大家评评:洛阳市老百姓有的人生活还极度贫困,花钱养这些骑在人民头上作威作福的法官有何用?看看法院门前那些无奈的冤民吧!你们也有父母、兄弟、姐妹,你们还有良知、良心吗?
作为执行法律,头戴国徽的法官,公然在立案大厅没有法律依据乱收费,搜刮民脂民膏,你们判案能公平公正吗?有错不改,不尊重事实,不尊重法律,竟然在洛阳知名的论坛上胡说八道,洛阳市680多万老百姓为了不再受这些祸国殃民的洛阳市中院为非作歹,一起声讨他们吧!我们有知情权!让他们公布每个案件交500元邮寄快递费的法律依据,公布乱收费的金额及去向,网上公开答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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