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是西工区七一南路35号圣光宾馆经营者,原房东为洛阳市煤炭供销公司,2010年煤炭公司欠外债,房屋被法院拍卖,购买人是杨东辉,我方租赁合同转给杨东辉,成为我方新房东。 后煤炭公司破产,进入破产清算阶段。
从房屋被拍卖后,新老房东就矛盾不断,严重影响我方经营,煤炭公司更于2012年11月给我方停水(此房屋使用的是煤炭公司小区内部管网),我方只好从临近小区引水使用。2013年8月14日上午,煤炭公司又把我方电
停掉(我方电使用的是煤炭公司小区内部变压器),使得我方无法经营,只好关门。停水停电时我方与煤炭公司交涉均无果,我方欲重新拉水引电,煤炭公司又阻止,说房屋及周边土地是它公司的,禁止我方水管、电缆从它方土地地下、上空通过,之使我方无法经营。
我方报过警,也曾发邮件到《百姓问政》栏目求助,还在媒体上求助过。至今问题仍没有解决,截止今天九月二十六日,我店已经停业42天了。
现在报纸和电视上都说政府扶植中小企业,维护中小企业的权益,那我店的问题谁能解决,我店的合法权益谁能维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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