尊敬的省市国土资源局领导同志你们好;你们是百姓的头上父母官,应当清正廉明的维护人民利益,公正执法维护国家土地。我们是被他人侵权受害者,你们极应该坚持正义依法追根求源查清问明解决彻底。我们任为县局答复的意见脱离实际非常片面。一没有现场实地看查。二没有征求受害群众意见盲目下结论。高小龙毁坏工地吃土区练渣区15亩事实可证。若不平整复耕根本就不具备耕种条件。如可耕种。吃土区10米之高练渣区砖头练渣想蓝样如山。人力如何去平整让我们脂扣,是让我们决头筑。如果不动用机械是万万不行的。如要动用机械一切费用让谁来承担。俗话说谁打死人谁偿命。依我们意见高小龙毁坏耕地。理应高小龙平整复耕,一切机械费用应当他来承担,赔偿损失应当他来付款。如果他不承担责任,理应国土资源局上下级领导依法捡督征办,纪查大队执法处理。赵沟村18户受害群众意见
回复部门:自然资源和规划局 2013-09-22 09:29:16
网友你好,经查:2003年左右,彭婆镇东高屯村村民高小龙在赵沟村建粘土砖厂,与赵沟村村民达成协议,占用赵沟村18户群众耕地做为取土区。2007年,为了深入贯彻《河南省人民政府关于治理整顿粘土砖瓦窑厂加快发展新型墙体材料的通知》(豫政〔2005〕54号)的要求,高小龙砖厂被依法取缔并进行复耕。2009年赵沟村18户群众因取土区14.25亩土地复耕不彻底,生产路不通等问题,再次与高小龙就平整土地,恢复生产道路及占地租金达成协议。由于某种原因,高小龙未能完全履行协议约定,从而引起协议纠纷。
经对现场实地查看,18户群众反映的取土区只有部分不具备耕种条件,有耕种条件的土地,也因土地补偿问题,只有少部分进行耕种。
彭婆国土资源所和赵沟村委多次对高小龙及反映人调解协商,但未能达成一致。目前伊川县国土资源局根据反映的问题及现实情况与反映人进行沟通,征求反映人的建议。下一步彭婆国土资源所将积极向彭婆镇政府汇报,建议由镇司法所待18户群众证据资料收集后,协助群众走法律渠道予以解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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