8月26日辛店镇太后庄村,村民在改建门口(并未新增建筑面积),一伙人开个车过来后,并未出使任何证件,直接开始抢工具等用具。发生争吵后被告知是来人是镇政府的管理私搭乱建管理人员(未出使任何证件),一伙人强行将村民的工具装车后拉走,并对村民进行人身威胁说不准去抢回自己的工具,否则连人也打。
什么是私搭乱建,没有宅基证在土地上建房是私搭乱建,但村民在已经住了数百年的自家家宅内修改现有建筑也是私搭乱建。
我们的政府执法人员什么时候可以想进民宅拿东西,就可以不出使任何证件的进民宅拿东西了,这个在法律上我不知道叫什么行为。或者说我们谁都可以说自己是政府的执法人员,然后大摇大摆的到老百姓家里拿东西了。我不知道什么是法律,法律还有用不。
回复部门:高新区 2013-08-26 16:28:28
网友:
您好!经查, 8月26日,辛店镇遏制私搭乱建工作人员对太后庄村民私自改建的私搭乱建行为进行了现场拆除施工设施,不存在未出示证件进民宅拿东西和强行拉走东西的情况。望理解并支持我们的工作。
辛店镇政府
二〇一三年八月二十八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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