8月16日晚8点左右在景华路盛德美停放普通自行车,被收取5毛钱停车费,收费人员理直气壮地说晚上自行车和摩托车是一个价,就是5毛。8月20日晚8点左右在王府井停放,只收取了2毛。8月23日晚8点左右在南昌路丹尼斯停放,被收取3毛停车费,我发现按照《洛阳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关于印发洛阳市车辆存放服务收费管理办法(试行)的通知》(洛发改收费[2007]52号)的规定,自行车白天(8时~19时)每次0.10元,夜晚(19时~24时)每次0.20元,证明只有王府井门口的收取是合理的,盛德美和丹尼斯门口都存在乱收费的现象,关键不是几毛钱的问题,而是不能任由收费人员坐地起价,还振振有词,望发改委监督解决,遏制此现象。谢谢!
回复部门:涧西区 2013-08-26 09:29:50
网友你好:看到此诉求后我区立即派相关单位联系诉求人告知详细情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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