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伊川县城豫港大道与兴华街交汇处(北府店社区出口处),有人在此路口处建了几间临时房子,长期占道经营卖胡辣汤,而使社区的居民和未来家园小区的居民无法出入,请问伊川城管局的人经常从此处过,难道就没看见过吗?为啥不管,难道和他们有关系吗?难道法律、法规只是空话吗?望各级领导能管管此事,别再给伊川市容丢人了。
回复部门:伊川县 2013-09-03 17:31:53
伊川县规划局关于“违法临时房子长期占道经营”问题的情况说明
网友你好:
看到你反映的情况后,我局领导高度重视,立即成立了以主抓副职为组长,并抽调信访法规股与监察队精干力量为组员的专案组对其进行立案调查。情况如下:
一、诉求人的基本情况;
诉求人为匿名投诉,无法与诉求人联系。
二、案件基本情况;
经调查了解,该临时房子位于豫港大道与兴华街交叉口,建设业主系城关镇北街村委会村民马胜伟,该临时房子已建成四年多,其面积为29.03平方米。该临时房子出租给一早餐铺,由于早餐铺占道摆摊经营,把桌子摆在道路上,造成村民出行不方便。
三、目前情况进展;
目前正在进一步调查中,待调查清楚后将按照有关法律、法规进行处理。
伊川县规划局
2013年9月3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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