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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投诉] 金鑫小区、富康小区业主的呼声

    关林经济开发区内的金鑫小区、富康小区电网改造,一户1200元,钱早已交过,说是7月1日改造,到现在还没有动静,现电压低空调都开不开,家里就不能待,热得要命,不能钱一收就什么不管吧,不会真的像他们说的钱都还以前他们签的账了吧,现要求立即改电,用线和变压器都要公开用多大的,看是否标准,不要改改还是不能用,改完马上由电业局部门接管。

    ly11111 2013-07-31 评论0 浏览2125 编号 20130731111807402 [经济技术开发区]已回复 [ 是否满意?]

回复部门:经济技术开发区 2013-07-31 21:31:21

1992年开发区成立之初,由开发区投资,市电业局建设了一条专线,形成转供电模式,供开发区居民和企业用电需要,电费由开发区代收交给供电局。由于电力设备老化(基本上大部分还都是90年代的设备)且供电线路距离较远,造成线路损耗加大;同时现在使用的变压器是按以前设计的负荷配置的,近几年居民的用电负荷增减较快,变压器容量已相对不稳定,损耗不断加大。
为了解决居民用电问题,开发区一方面在财政紧张的情况下投入资金改造部分供电设备和线路;另一方面,为了便于区内电力设施的管理,保证住户用电安全,从根本上解决该问题,开发区一直在协调将区内的供电设施逐步向供电局进行改造移交,由供电局统一管理。2007年6月供电局开始改造,大部分居民缴纳费用进行了改造,少部分居民不同意改造,至2010年,缴费住户陆续改造完成,改造后的住户移交由供电局直接收费和维护管理。
2012年省政府出台文件,规定从2013年1月1日起除供电部门外其他单位不能收取电费,我区按照规定暂停收取居民电费,供电部门多次通知催收电费,否则将按照电力条例规定停止供电。开发区和供电部门进行了协商,重新启动电力改造移交工作,经过宣传解释,以前不同意改造的居民大都同意进行改造,为了尽快完成该项工作,让利于民,尽管各种原材料价格上涨,改造费用仍按以前标准每户1200元收取,不足部分由开发区管委会和供电局共同补贴。本次电力移交改造工作涉及金鑫小区、富康小区、工行家属院、公安分局家属院、福多小区、二郎庙新村小区和1#住宅楼等7个小区近600户住户,在尚有少数小区居民未及时缴纳改造费用的情况下,7月1日,开发区已协调电力部门开始按供电线路布局进行改造工作,改造方案和改造设备材料均由电力部门按供电标准设计,目前,4#变压器和二郎庙新村小区已改造完成,正在对开发区1#住宅小区和富康小区的变压器改造,变压器改造完成后才能对居民户表改造,近期由于高温高湿造成多处用电负荷激增,电力部门临时抢修任务繁重,影响了改造进度,我们已协调供电部门加快改造进度,确保今年年底前区内剩余居民小区用电全部改造完成,改造后的用户都移交由供电局直接收费和维护管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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