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3年6月28日下午6点半,在龙门山梦桃源对面路上发生一起重大事故,两受害人从伊川返回市区途中经过事故现场,被市政集团因修路设置的安全防护砸倒,造成一死一重伤。事故发生后市政集团施工方把防护扶起,为了逃避责任,不报案不救人,延误救援时间,导致一受害人死亡。给警方提供假证转移警方视线。事故发生二十多天了市政集团没做出任何回应。像这种不报案不救人转移警方视线不给死伤的一个公道,太没人性了。望看到的单位给我们公平答复。这是一起重大安全责任事故望安监局给予解决。
回复部门:应急管理局 2013-08-01 17:18:30
尊敬的网友:
你好!
该起事故已由市交警事故大队依照交通事故按程序进行处理,目前在事故大队的主持下,双方正在就相关事宜进行商议。
非常感谢你对我市安全生产工作的支持!
尊敬的用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