今天早上我和家人为筹备婚礼外出买东西。期间接到家中妹妹打电话说城管去了,我们想着家中只有两个不到14周岁的小女孩就匆忙赶回店里,令人愤怒的是店两边墙上的灯箱已经被砸,两个孩子在屋子吓得哭着。。。城市改建要维护市容,我们作为公民一定支持,可是我们并没有接到任何通知发生这样的事情很愤怒。城管称有在信息栏粘贴可我们店附近并没有相关消息。之后拨打110也只是去做了笔录在路上告知我们这件事公安局也参加了我们管不了。这就是法制社会吗?有权就可以随便欺负人了吗?我们愤怒的是当着未成年的孩子面前这么暴力,吓着两个孩子,这就是执法人员的素质吗?
回复部门:孟津区 2013-07-16 16:43:21
网友:
您好!看到您反映的问题后,我们高度重视,责成县创建办迅速调查处理,现将具体情况反馈如下:
经调查,为进一步提高孟津城市管理水平,为广大居民营造良好的工作环境、生活环境和人居环境。 7月10日,县创建办、创文办、市政园林局、工商局、公安局、交警大队六部门联合下发了《孟津县关于集中整治占道经营、店外经营、车辆乱停乱放等违法行为的通告》,其中第一款规定:“任何单位和个人未经批准,禁止在城市道路和其他公共场所摆设摊点;禁止非法设置活动灯箱、户外广告及横幅、条幅、门幅。”此《通告》已在县电视台、《新孟津》公布,并由县市政局在县城15处“便民信息张贴栏”张榜公布;此外,7月10日—13日,县市政局、工商局的执法车辆也在县城主要道路上,不间断宣传全县关于开展治理包括非法设置活动灯箱、户外广告及横幅、条幅、门幅等在内的执法活动的通告。7月11日,执法人员只是将该商铺的户外违规设置的灯箱拆除,属正常执法,6家部门的工作人员均在场,并没有 “砸抢经商者东西”的情况。
特此说明
孟津县创建办
2013年7月16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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