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3年6月4日下午17点10分,在芳林南路613所家属南院门口,我由于要赶晚上20点25分新郑机场起飞的班机,招手拦住了金牡丹公司的豫CT7889出租车,司机是位中年男性。上车后,我告诉司机去龙门高铁站。司机开口说要40元钱,我说不是打表吗?司机说不打表。我说为什么不打表啊?司机说高铁站属于郊区,都不打表。我说我急着赶飞机,20元钱行吗?司机说最低40元,去高铁站从来不打表。我说以前我打车去高铁站最多也就20元,司机说那你还是坐别人的车去吧。我说你不怕投诉吗?司机说那你去投诉吧。没办法,我只好下车。如果你们查询的话,613所家属南院门口应该有当时的监控录像。下车后,我又拦了辆出租车,说起刚才的事,这位司机说,洛阳的名声都是这样的人搞坏的。还不错,在这位司机的帮助下,我顺利到达龙门站。司机打表显示18元。对比两位司机的表现,我作为洛阳人感觉很不是滋味。同样是司机,做人的差距怎么这么大呢?.......对不起,出差回来晚了,在网上投诉不晚吧!
回复部门:出租车管理处 2013-06-26 17:44:04
网民反映2013年6月4日17时10分左右在芳林南路613所家属南院门口乘坐予CT7889号出租车要到龙门高铁站遭遇该车当班驾驶员不打表高要价一事,经调查了解网民所投诉事件属实,当班驾驶员违规行为成立,我处依据《河南省道路运输条例》第七章第四十一条的规定对该车做出500元的行政处罚。并向诉求人反馈处理结果,诉求人表示满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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