您好,欢迎来到洛阳网百姓呼声!

[登录][注册]   忘记密码?

百姓呼声,服务百姓,12345便民热线,走好全媒体时代群众路线

  • [咨询] 契税无房证明问题

    我在涧西区买了套房子,我户口在洛阳,媳妇户口在外省,去外省办理无房证明时,被告知“需房产所在地税务部门出具房屋查询联系函,并加盖税务部门章”,请问该手续在哪里办理?

    游客 2013-06-15 评论0 浏览3120 编号 20130615092456381 [税务局]已回复 [ 是否满意?]

回复部门:税务局 2013-06-28 16:51:44

网友:您好!根据现行政策规定,个人购买家庭唯一普通住房,享受契税优惠税率时,须提供家庭房屋查询证明,如果购房者夫妻双方户口不在购房所在地,须同时提供购房所在地房屋查询证明和户口所在地房屋查询证明。具体办理业务在洛阳新区长兴街与宜人路交叉口东50米,洛阳市地税局契税税务分局办理。

如果您对此回复不满意! 点击追问

网友满意度调查:

登录后参与讨论:(网友评论仅供网友表达个人看法,并不表明洛阳网同意其观点或证实其描述。)

尊敬的用户:

  1. 请文明留言,禁止恶意攻击;
  2. 请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的各项有关法律法规;
  3. 本网站保留对违反规定的用户进行处理的权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