5月24日本案原告当事人向王雪兰递交了一份诉状,王答应研究后7日内给予答复,结果原告当事人一直等到6月3日才接到通知,在西工法院,王雪兰告知当事人不予立案,原告当事人要求王出具不予立案的法律裁定时,王雪兰答“没有文书裁定,我口头就说了算”,当事人律师说按法律规定裁定应出具裁定书,怎么可以如此不依法办事呢,王态度恶劣,并说有事,扬长而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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