市处领导请问什么情况下可以议价,县区?外市?如果议价不成算拒载吗?
回复部门:出租车管理处 2013-05-14 17:10:47
关于网民询问什麽情况下可以议价的问题,现做以说明如下,交通运输部《出租汽车驾驶员从业资格管理规定》中对议价做了明确的解释,“议价是指出租汽车驾驶员不使用计价器或不按计价器显示金额收费,而是与乘客协议费用的行为。我国对出租汽车运价实行政府定价,各地制定了当地出租汽车运价的收费标准。因此,出租汽车驾驶员与乘客议价收取费用行为,违反了国家对出租汽车运价实行政府定价的规定,损害了乘客的合法权益,应当予以查处”。另中华人民共和国标准GB/T22485----2008出租汽车服务第六章第六条第一款中也明确,出租汽车在经营中不应拒载、议价、绕道、甩客、私揽。因此出租汽车在经营期间不允许议价,应正确使用里程计价器合理收取营运费用。
感谢网民对我市出租行业的关心与支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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