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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投诉] 因举报学校乱收费,举报人遭校方打击报复!

    各位尊敬的网友,大家好

    首先自我介绍一下,我是百度贴吧网友,ID是1170037052,前不久在百度栾川吧,我以及众多栾川实验高中学子举报了栾川实验高中(原名:栾川四高)乱收费事件(我并非实验高中在校生,有关此事之详情,图片等,均由百度栾川四高吧在校网友提供)此事经举报后,在百度栾川吧引起广泛关注,许多曾经就读于栾川实验高中的网友以及学生家长均表示此类乱收费现象在栾川实验高中长期存在,要求学校对外公布近几年所有收费的具体收费项目,详情,清单等,并且将此事转发至大河论坛,新浪微博等多家网站。而栾川实验高中在百度栾川吧发布声明称学校从未发生乱收费事件,所有教辅资料费的收取均由该校家长委员会研究讨论后收取并负责收取,此公告发布后事件激化,网友纷纷表示在此之前从未听说过家长委员会这个组织,要求学校公布家长委员会的组成,性质,职能等情况,网络上群情激愤,最终迫于舆论压力,栾川县教育局下发红头文件,责令校方退还学生每人200元资料费。此事得到暂时平息,但是教育局文件中并未对此事之责任进行追究,只是将责任推到该校家长委员会身上,要求学校敦促该校家长委员会5日内退还学生资料费,希望可以以此平息网络舆论。

    5月7日,大雨,学校召集家长至该校,要求家长在“自愿交费表”上签字,但是并未公布近几年之账单,大部分家长因不想让其子女因为自己不签字而遭到校方打击报复,于是在此表中签字。

    但是校方妄图通过让家长签订“自愿签字表”而达到不退钱之企图被网友提前爆料,激化此事,网友纷纷在网络上反映此事,迫于舆论压力,校方不得不在5月7日晚退还学生200元资料费,据悉,“临时工”家长委员会会长当时拿着钱,气急败坏的说:“以后再也不管这种破事了。”

    可是在此之后的5月8日,学校政教处注册ID:找资料360(有该校学生无意间在该校政教处电脑上所见,随后将此事告知我),在百度栾川四高吧发布贴子称此事之主要举报人之一,ID为大明湖畔12138的网友是学校老师,因为收学生礼受过学校处分而以此报复校方,但是消息发布后该ID在百度栾川四高吧遭到网友围攻质问,谣言不攻自破,随后我封禁了此ID(我是百度栾川四高吧吧主)

    5月9日早上十点左右,我接到家中电话,妈妈告诉我刚才栾川实验高中派人到我家以“调查学籍信息”为由向我家人询问我的联系方式,但是我的家人并不知道此事,于是告诉其我的联系方式。(但是截止目前,校方并未联系我)

    5月9日下午4点半左右,校方注册ID:天空201310(原ID已被封禁)在栾川四高贴吧发布我的个人信息,包括姓名,家庭住址等信息,随后立即有网友联系我告知此事,于是我对此帖进行删除处理,并且封禁该ID。

    截止目前,此事校方并无新动态,但是对举报人,校方采取暗查的方式,并且还到其家中(我并未在家)进行询问,并且发布举报人的个人信息,而对于另一举报人,校方对其进行诽谤,不知校方此举是否违法?是否属于打击报复举报人之行为?

    在此,我只能说,教育局下发文件要求学校退还学生资料费,要求校长孙耕显同志向局党委做出书面检查,学校领导班子从中吸取教训,深化改革,但是目前,学校妄图通过对举报人进行“消声”政策平息此事(即没收学生手机,切断他们反映此问题的渠道),对主要举报人进行诽谤,暗查,并且派人至其家中,虽然在其家中并未做出过分行为,但是暗查举报人,谁能保证以后学校不做出剧烈行为?发布举报人信息,暗查举报人,这不是在恐吓威胁举报人吗?并且校方发布“校讯通”给学生家长称,近期有一批南方口音的人自称记者调查此事,纯属别有用心,如有家长遇到此类事件,不予理会即可。

    事情发展到如此地步,校方从未就自身之过错进行检讨,从未公布网友要求公布的学校近几年来的收费账目,清单。以及网友要求公布的政府批给学校建设项目资金之具体流向,而是对举报人进行诽谤,暗查,甚至进入其家中,此时,请容许我称你们为“黑社会”

    我想说的是,此刻,当我们的少年,身边发生了这样的事,当他们的教育环境正在受到钱权的污染,他们的人生观,价值观会否因此受到影响?当他们正在受到此类事件之污染时,我们是否应该伸出援手,拉他们一把?也许我们个人的力量是渺小的,但是我们能否共同围观此事?共同为此事献出我们的双手?我们能否一起为他们创建一个良好的学校和生长环境?也许,我们个人的力量是渺小的,但是如果我们可以共同围观此事,帮他们一把,为此事之解决贡献我们自己的双手,那么,当他们将来学有所成之时,是不是会为社会做出更多的贡献?我们是否也可以从中受益?

    在此,再次呼吁栾川实验高中校方可以从此事中吸取教训,财务管理以后可以透明化,公开化。从此事中认识到自己应该负起之责任,对于此事进行深刻检讨,不要极端处理此事,更不要妄图打击报复举报人,学校应该做的是改革完善自己并不合理的管理制度,财务制度,从此事中深刻吸取教训,而不是暗查,诽谤,消声,公布举报人信息,打击报复举报人等行为!

    ——孩子,你是否想过,你今天有自由和幸福,是因为在你之前有人抗议过,奋斗过,争取过,牺牲过。如果你觉得别人的不幸与你无关,那么有一天不幸发生在你身上时,也没有人会在意。我相信,唯一安全的社会,是一个人人都愿意承担的社会,否则,我们都会在危险中恐惧中苟话!

    lcsg2_ 2013-05-12 评论1 浏览9300 编号 20130512110836974 [教育局]已回复 [ 是否满意?]

回复部门:教育局 2013-05-14 10:22:37

网友:您好!
    感谢您对洛阳教育的关注与支持!
    关于您反映的问题,经栾川县教育局调查,回复如下:
    一、关于反映的收费问题。县教育局已责令栾川县实验高中监督该校家长委员会于5月7日如数退还所收费用。
    二、关于反映的栾川县实验高中家长委员会问题。家长委员会是家长和该学校沟通的桥梁,学校教育教学工作离不开家长的支持和理解,为增加学校工作透明度,强化家长对学校工作的监督职能,该校成立了家长委员会。本届家长委员会成员由学生家长代表选举产生,共有9人组成。
    三、关于反映的校方对举报人打击报复问题。栾川县教育局本着实事求是的态度进行了深入细致的调查,网上不同的言论辩驳纯属网友之间的个人行为,不存在对举报人暗查和打击报复的现象。同时,栾川县教育局要求实验高中在此次事件中吸取教训,认真落实有关政策,进行整改,更好地服务好学生,提高教育质量。

                                  洛阳市教育局
                                  2013年5月14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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