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4日晚上我和朋友聚餐,喝了点酒,一看时间不早了就想打车回家,我们坐上了一辆车牌号6965的出租车,说好了目的地,那司机可能看我们喝过酒了有点不乐意,直接把我们拉到了巡警车前,还说我们影响他生意,最后强迫要了20块车钱(实际上绝对没有这么多,从纱厂路口到九都路七一路口),而且态度很蛮横,我们吃饭喝点酒怎么了,你怕耽误生意你别拉我们,就算不想拉喝酒的可以随便停哪都行,至于拉到巡警那去,还多收钱。花会的形象工程是不是只在白天,晚上就该咋咋了。希望有关部门核实一下,有什么不清楚的可以跟我联系,谢谢。
回复部门:出租车管理处 2013-04-28 11:50:13
网民反映豫CT6965号出租车拒载态度差一事,经我处向当班驾驶员了解得知,当晚诉求人与同伴一同乘坐该车,且两人均喝过酒,同伴上车后已醉酒在车上睡着,上车后诉求人一直未向当班驾驶员讲明具体目的地,当班驾驶员承运两位乘客后途中两次停车问诉求人目的地,最终讲明到九都路七一路口,到达后诉求人准备下车离开,留醉酒同伴在车上,当班驾驶员逐将车辆开到正在巡逻的巡警车旁,向民警讲明情况,当时民警现场已做处理,运费为15元,当班驾驶员并未多收取费用。已于诉求人联叙述司机所讲事件经过,诉求人表示司机所讲无误,对当时司机将其拉到巡逻车一事不理解,因此反映该事件。我处已向诉求人说明情况,并会教育司机做好优质文明服务。
感谢网民对我市出租行业的关心与支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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