回复部门: 住房保障和房产管理局 2013-4-9 16:30:40
网友:您好!
经查询,香港城56号楼未在我局办理初始登记。针对诉求人反映的问题,我局迅速联系了洛阳市南华置业有限责任公司,公司司马经理讲,香港城56号楼前期工作已准备就绪,公司近日就会将房屋登记资料送达我局。
没有初始登记就收取契税???
回复部门:税务局 2013-04-17 10:16:32
网友:您好!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契税暂行条例》第八条 “契税的纳税义务发生时间,为纳税人签订土地、房屋权属转移合同的当天,或者纳税人取得其他具有土地、房屋权属转移合同性质凭证的当天”。第九条“纳税人应当自纳税义务发生之日起10日内,向土地、房屋所在地的契税征收机关办理纳税申报,并在契税征收机关核定的期限内缴纳税款”。您与南华置业签订买房合同时,契税的纳税义务已经产生。
关于开发商一直没有办理房产登记事宜,建议该网友向房屋主管部门或开发商咨询。
尊敬的用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