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人月初准备领结婚证,为了能一次成功,我拨打民政局的咨询电话多次无人接听,我请假跑上门咨询。讯问后说县城的户口本是手写,上面没有身份证号,不能办理,隔了三四天我带户口本再次咨询,办理人员看过后说可以办理。当我和女朋友带着证件去办理时,工作人员看过户口本后说,婚姻状况未写,需要到户口所在地民政局开未婚证明。我再次办理好各种手续后,3月26日,工作人员看过所有证件后,又说非港澳台人士不需要未婚证明(郁闷!),并且当天网络有问题,不能办理(好吧,这种情况不怪他们)。直到今天才成功把证领到手。后来,在发证之前,还要去宣誓,并且把过程录像和拍照,完后,在宣誓书上签字,并且按指纹,原以为可以结束了,但是,他们把证给我们后,让我们看纪念品,上面有刚才的照片和签字,如果要带走的话要85元。看着自己的照片,领的话,要付钱,不领的话,自己的照片和指纹被留下来,无语!会不会被用作他用呢?真难说,个人隐私的泄露啊!公民享有肖像权,未经本人同意,不得以营利为目的使用公民的肖像。如果领的话,他们也是够成侵权的行为的。
回复部门:民政局 2013-03-29 17:41:35
guest网友:
您好!收到您的问题咨询,现回复如下:
内地居民结婚,男女双方应当携带本人的身份证及户口簿,共同到双方任意一方当事人常住户口所在地的婚姻登记机关办理。
按照婚姻登记属地管理原则,您可以直接向您办理结婚登记所在地民政局反映情况。如果方便,也可以直接拨打63945640联系我们,如您能提供婚姻登记处具体信息,我们将责成相关部门调查处理。
感谢您对我市婚姻登记工作的关心和支持!
洛阳市民政局
二〇一三年三月二十九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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