回复部门:偃师区 2013-03-28 09:00:51
感谢网友对我们工作的关心!现将有关情况答复如下:
经查,由于多年来一直从事执法工作,个别执法人员认为与全市各药店负责人比较熟悉,存在“亮证多余”的错误认识,网友反映的“执法不亮证”现象属实。下一步,市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将采取有效措施,切实加强执法人员管理。一是加强文明执法教育,积极推动执法人员队伍向沟通型、服务型转变。二是全面推广文明用语,要求全体职工用好“十字”,即您好、请、谢谢、对不起、再见;工作中实现“六声”,即来人登门有迎声,与人协作有请声,服务不周有歉声,工作咨询有答声,办事终了有谢声,来人出门有送声。三是严格依法执法,要求执法人员在检查过程中细心礼貌、耐心周到,努力塑造食品药品监督管理部门新形象。
经初步调查,市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2002年成立至今,该局未向各科室和稽查队下达过罚款任务。在此,欢迎社会各界来电、来信举报执法人员的违法违规行为;举报一经属实,我们将依法严肃处理。举报电话:0379—6771379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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