位于开元大道北侧、市政府大楼东侧的市文明委大楼上,有“律师”两个霓虹大字与楼顶的“洛阳-全国文明城市”遥相辉映,很不协调,也很扎眼,到了夜间,它简直成了这条标志性大道的“不协调”音符,也不知道有关部门为何至今不予整改和撤除,主管部门,你们晚上看看是否协调,如果你们感到很漂亮就保留,你们如果感觉很不好看、很不协调就马上把它撤掉,真是大跌眼福,同志,都牡丹花会了......
回复部门:洛阳市城乡一体化示范区管委会办公室 2013-04-03 23:26:19
网友您好:
现将开元大道上的“律师”霓虹字撤销问题的相关情况答复如下:
按照职责分工,我们就该问题已与交市户外广告治理指挥部办公室、市规划监察支队进行了沟通反映,有待解决。感谢对新区建设的关心!
洛阳新区发展改革规划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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