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孟津县人民法院执行害死人只判了8个月开庭后3个月人都出来走了。执行局阿8年没有执行出来一分钱。请求执行局把我的钱181331.8元及8年利率一并讨回!执行局别老是让当事的弱女子去自己找罪犯,你们什么也不管!让人痛心疾首!如此冤!!!!!!!!!!!!!!!!
执行局 孟津县 讨回 执行 弱女子 外逃 肇事者 冤案 年利率 当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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