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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投诉] 新安县一公务员为骗子公司保驾护航

    2010年,经人介绍,我投资28.5万元,与济南天柞核桃产业开发有限公司洛阳分公司法人田艳粉签订合作培育19.1万株8518核桃苗合同。2011年该公司将核桃苗收走后,仅支付我部分苗款。在我追要苗款期间,新安县1名自称为林业局局长的李姓男子从中阻扰,并协助田艳粉将其公司从洛阳搬迁到新安县农业大厦12楼,在新安县工商局重新注册,使我到现在还有22710株苗款和3万元的补偿种子款无法追要。后经我多方调查,田艳粉真实姓名叫秦海芬,新安县农业大厦只有11层。秦海芬虚构姓名和公司住所,已涉嫌诈骗,新安县一公务员为她提供便利,天理何在!!!请新安县县委县政府为我做主,谢谢!!!

    游客 2013-01-01 评论2 浏览5634 编号 20130101123027145 [新安县]已回复 发帖人评价 : 不满意

回复部门:新安县 2013-01-09 14:41:33

经查新安县林业局无李姓局长与诉求人相识。经与诉求人联系及多方了解,发现举报事项中林业局局长实为新安县农业开发办副主任李斯蓓,经与李斯蓓及相关部门了解现将详细情况汇报如下:
    2009年济南天柞核桃产业开发有限公司在洛阳设立分公司,任命秦海芬为分公司负责人,2011年公司投资200余万元在新安县北冶镇租地1000亩种植核桃,并将分公司搬到新安县,在农业大厦12楼租一间房子作为办公场所,因楼内水电、厕所设施不齐全,且主要业务多在山东苗木基地和北冶的苗木基地,因此该办公室一直没有装修使用。
    2010年董事长朱庆冰与刘睿智签订合作育苗合同,2011年冬按合同公司董事长将刘的苗子收走,并陆续将苗款付清。刘所说的22710株苗子为不合格的弱小苗,本应由刘再培养一年后方可销售,但他不想再种,经董事长同意送到北冶的基地代为培育,但因天太旱,苗子死亡较多,且长势不好,仍未达到销售标准。公司董事长多次要求刘睿智到山东当面说清问题,但刘睿智一直执意不去,导致久拖未决。     
    此问题实质为刘睿智与济南天柞核桃产业开发有限公司因供货导致经济纠纷。
    对李斯蓓包庇骗子公司一事已交纪委调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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