回复部门:卫健委 2012-12-10 09:44:37
你好,你反映的这个问题,也通过其他渠道进行过反映,已经协调解决。
根据你反映的情况,居委会的处理方法是正确的。由于你老婆上大学时户口迁到外地,在外地结婚,一直在外地打工、生活。只是去年又重新把户口迁回洛阳,实际上在洛阳没有进行计划生育登记和管理。居委会不了解实际婚育情况,所有无法出具初婚未育证明,只能如实出具证明说明在户籍地居委会没有发放过生育证明,没有发现生育过。
现在的问题是,你们在广州打工和生活,按道理应当在广州进行计划生育登记和管理,由广州证明你们的婚育情况。但是,按照广州方面办证程序,必须由户籍地出具初婚未育证明才能办理准生证。
针对办证过程在遇到的这类问题,最近国家人口计生委发出通知要求,对于流动育龄夫妻因长期或多次、多地流动无法证明婚育状况、信息核实确实存在困难等特殊情况,受理地可依据当事人的承诺,为其办理生育服务证(登记)。根据国家人口计生委的最新规定,你不一定必须出具户籍地的初婚未育证明广州方面也应当办理。
对于你存在的问题我们提出如下解决办法:
1、如果你在广州进行计划生育登记和管理,可以由广州方面出具从结婚到现在的计划生育情况,然后由户籍地居委会凭广州的计划生育证明出具初婚未育证明。
2、按照流动人口婚育证明填写项目要求,将你老婆的基本情况填写清楚,包括:姓名、身份证号、户籍地具体地址、现居住地具体地址(区、街道、社区)、工作单位、结婚时间、配偶情况等,由户籍地居委会出具流动人口婚育证明。以后要每三个月在现居住地参加一次计划生育环情孕情检查,并将检查情况通报(寄)到户籍地居委会。
你可以直接和我们联系,把你们的具体情况,以及广州方面计划生育部门的联系方式告诉我们,我们与他们进行协调解决。
联系方式:洛阳市计生委流动科0379-63340109
尊敬的用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