回复部门:自然资源和规划局 2012-10-22 14:17:26
网友你好,经查,栗子坪石料厂是根据《嵩县人民政府关于印发嵩县伊河北汝河砂石资源开采许可权拍卖实施方案的通知》的精神,于2012年2月通过嵩县人民政府组织的公开拍卖活动,取得河道采砂许可权。该企业申请办理用地手续,并与群众签订有租地承包协议,补偿已经到位,经何村乡箭洼村群众代表、何村乡箭洼村村委、何村乡村镇建设发展中心和何村乡人民政府同意,并与我局签订有土地复垦协议,我局依据《国土资源管理法》第五十七条,《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实施条例》第二十七条、二十八条和《河南省实施<土地管理法>办法》第四十条的规定,我局依法、依规给该单位办理了临时用地手续,其用地范围不在河道内。
再次感谢网友对国土资源事业发展的关心与支持,如对此问题仍有异议,请直接到嵩县国土资源局监察三中队进行咨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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