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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投诉] 是不是嵩县国土局在说慌?请市里派人实地看看!

    今年8月30日召开的市政府常务会议原则通过了《陆浑水库饮用水源环境综合治理方案》(以下简称《方案》)。根据《方案》,我市将通过对陆浑水库流域环境进行综合治理,减少向水库的污染物排放量,持续改善水库水质,消除环境风险隐患,确保陆浑水库水质安全,根据《方案》,伊河陆浑水库上游今后将禁止在河道水流区域采沙,严格控制支流河道采沙,禁止在行洪河道内弃料堆沙,禁止将加工沙石的浑水直接排入河道。对违反以上规定的沙厂,有关部门将全部取缔,既然是这样,为何还要批准(嵩国土临[2012]23号)的临时用地?

    嵩县政府为何不执行市政府的决定? 政府批临时占用地开沙场,真的太可笑了!这可是耕地呀!!

    农民饭碗丢了 2012-10-15 评论1 浏览10434 编号 20121015172256413 [自然资源和规划局]已回复 [ 是否满意?]

回复部门:自然资源和规划局 2012-10-22 14:17:26

网友你好,经查,栗子坪石料厂是根据《嵩县人民政府关于印发嵩县伊河北汝河砂石资源开采许可权拍卖实施方案的通知》的精神,于2012年2月通过嵩县人民政府组织的公开拍卖活动,取得河道采砂许可权。该企业申请办理用地手续,并与群众签订有租地承包协议,补偿已经到位,经何村乡箭洼村群众代表、何村乡箭洼村村委、何村乡村镇建设发展中心和何村乡人民政府同意,并与我局签订有土地复垦协议,我局依据《国土资源管理法》第五十七条,《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实施条例》第二十七条、二十八条和《河南省实施<土地管理法>办法》第四十条的规定,我局依法、依规给该单位办理了临时用地手续,其用地范围不在河道内。 

再次感谢网友对国土资源事业发展的关心与支持,如对此问题仍有异议,请直接到嵩县国土资源局监察三中队进行咨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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