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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投诉] 洛阳市烟草公司给零售商卷烟为何要搭配?

    我开了一个小超市,办了卷烟零售证,一星期也卖不了多少烟,但每周报烟时都必须搭配一些没人要的烟,否则不给你60元以下一条和好卖一点的烟,这个月第一周还必须报3条100元一条以上,卖不出去的烟,我想问一问,为什么要这样搭配。

    无畏212 2012-09-03 评论5 浏览6969 编号 20120903200911290 [烟草局]已回复 发帖人评价 : 不满意

回复部门:烟草局 2012-09-10 11:20:01

卷烟属于特殊性质的商品,实行烟草专卖管理的根本目的就是为了有计划地组织专卖品的生产和经营,提高烟草制品的质量,维护消费者利益,保护国家财政收入。卷烟的生产经营都有严格的计划控制量,因此,在某一个地区的畅销品牌就不可能真正满足供应。
     关于卷烟销售搭配的问题。我们有明文规定禁止强行搭配销售卷烟,要切实根据零售户的需要和市场的需要进行销售卷烟,确保公平、公正买卖。目前,由于受货源计划控制的因素,在卷烟经营过程中会存在部分畅销卷烟断档或供应不足情况,对于部分紧俏卷烟在未能有效满足市场需求时,我们营销人员会主动宣传推介与其同价位替代品牌来弥补市场空缺,并不存在强行搭配销售行为,可能部分零售客户和消费者对此产生了误解,在此也希望广大零售客户和消费者能够理解;同时,我们也非常欢迎大家监督我们的工作,使我们的工作做得更好。如果您发现有这种现象,请及时向我们投诉,投诉电话号码是8008831596。我们会立即进行调查,情况属实,定会从严处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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