嵩县土地局办一个土地证竟要10万?这事究竟是真的还是假的?太夸张了!据悉,在97年的时候,质监局的刘万安申请在新二村一处宅子办土地证,大家都知道新二村是集体土地,可土地局的人竟然违规将刘万安的土地证给办成了国有土地证,还把别人家的地方也办到他的名下,并且在后来打开档案看到,刘万安97年发的证没有任何手续,98年给补了个假手续,是当时的责任局长万土玉(同音)给签字办的。打个比喻大家就明白了,也就是说刘是97年的时候刘万安没有怀孕但把孩子生下来,98年的时候说自己怀孕了但不用生孩子,因为已经97年已经生过了,完全把正常的顺序给颠倒了。人这样是颠倒顺序,可土地局这样做却不是颠倒顺序,而是为了逃避法律责任。更夸张的是,刘万安的土地证没有经过四邻指认边界,更没有让四邻签字,但手续上却有这些东西。刘万安称这是土地局的工作人员一手包办替四邻签的字,偷刻四邻的个人手章。土地局对这一说法没有反驳,默认了这样一个事实。并且土地局信访科的某科长说办土地证不需要经过四邻签字更不用指认边界,只要肯花钱什么证都可以办。所以刘万安的土地证可以办成国有土地证。土地局实行的是一条龙服务,纯粹是响应国家号召,将政府职能转化为服务职能。 刘妻对外称97年办这一个证到没有花几万,只是现在某科长在东窗事发拿了他10万的活动经费,并拍胸保证不会把证给撤了,如果有人撤证,某科长保证再给他重新再办一个证。到这里我们不仅要问了,这个某科长到底是谁?他为什么有如此大得权利?土地局的监管部门都在干什么?是监管不到位还是土地局的潜规则就是这样?人情证讲的究竟是人情还是钱情?土地局到底是和你这个人亲呢还是和你的钱亲呢? 有人一语道破天机,新二村是集体土地国家又没有征收,为什么土地局的人敢如此干?为何刘万安要拼了命办国有土地?因为:1,嵩县人民都知道新二村的位置是全县城最好的地方,交通便利,地处全县CBD中心,地价自然贵。2,这个地方早晚要征收了建嵩县的经济中心,不可能一直是居民区,到时候国家征收时,集体土地的赔偿个人不做主,有村里统一赔偿,可有国有土地的村里管不住,到时全村都征收了,就可以狮子大开口了,他一家就算要100万,那也要协商解决。 到这里老百姓就骂了,土地局敢把集体土地办成刘万安的国有土地,敢把老百姓个人的地方也办到刘万安的名下,他又不是人家的儿子也不是孙子,人家凭什么要把自己的地方给他呢?土地局为什么不把别人办到刘万安家当他的爹,因为土地局太聪明了,当他爹是要花他的钱的,要别人的地方是花别人的钱的,这个道理土地局明白,刘万安更明白。原来大家都是明白人。 这个世界明白人真多呀!可管明白人的人又在哪里呢?
回复部门:自然资源和规划局 2012-07-30 10:30:28
网友您好,你反映的情况因涉及法院诉讼,需待诉讼结束后,依据法院判决进行处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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