尊敬的民政局领导:您们好!
我是原总后132厂职工荀景弟,企业破产,职工下岗,从03年开始就没了收入。谁知船到江心偏遇浪,07年我又先后患上主动脉夹层和尿毒症,在北京和洛阳治疗花去十多万元,因当时企业停产欠缴医保费,全是自费。07年11月份开始做血液透析,3次/周,6000-7000元/月,08年8月份开始有医保,可报销80%,但还要自负1300多元/月。这还不包括平时买的一些药。爱人无业,为照顾我也不能出去打工,孩子今年14岁,正上初中。我又无劳动能力。全家就靠我一月860多元的病退金生活。今年低保给我按月收入860元收入给我降了低保金,我深感不妥,还请领导给予照顾,给我的低保金给与调整。谢谢!
回复部门:民政局 2012-07-30 17:02:27
guest网友,您好。
现将网友反映的问题答复如下:
依据《洛阳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提高城乡居民最低生活保障和农村五保供养标准的通知》(洛政办〔2012〕62号),自2012年1月1日起,城市区城市低保标准已经由270元提高到310元。经涧西区民政局调查,荀景弟原来每月享受260元低保金,自今年7月起,每月享受300元低保金。涧西区已于6月底将应当补发给荀景弟的上半年提标资金发放到位。工作人员向荀景弟解释了有关政策,荀景弟表示满意。
感谢您对民政工作的支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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