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是孟津县平乐镇平乐村村民,1992年经本村委会领导及9组组长同意,在村南路边盖起两间砖房经营烟酒,一年后停业一直到现在没经营,2002年7月11日村干部带领铲车将我房子铲倒所有材料被哄抢一空,在这期间没有一个干部提前告知本人,我找他们讲理,村干部说你没房子手续属违章建筑不予理睬。村干部这种粗暴行为本人难以接受,强烈要求有关部门重视,以求公正解决。
回复部门:孟津区 2012-07-19 08:41:01
网友,你好!
你反映的问题平乐镇高度重视,指派专人进行了调查处理。经了解,平乐村村民郭小辉1992年在平乐小学南常白公路东侧临时盖起两间水泥瓦顶简易棚经营烟酒(无手续),使用一年后停业,一直到现在再没有使用,多年来由于疏于管理,简易棚墙体开裂,棚顶塌陷,已经成为路边危棚和路边厕所,加上地处交通路口,严重影响平乐小学学生安全,学校和村民多次到村委会反映要求拆除。
2012年7月11日经村委会研究决定,对影响群众安全和环境卫生的两处违章建筑进行了拆除。由于被拆除建筑没有任何手续,村里没有和当事人沟通,下一步,镇政府将督促平乐村尽快协调处理此事。
平乐镇人民政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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