回复部门:生态环境局 2012-07-10 09:28:02
关于群众投诉老城区邙山镇水口村垃圾和污泥污染的报告
我局接到百姓呼声群众投诉老城区邙山镇水口村垃圾和污泥污染后,局领导立即责令老城环保分局进行查处,现将情况报告如下:
经查,该处是洛阳市水业资产投资管理有限公司污泥处理厂(原洛阳市水务集团改制后部分单位组成),位于老城区邙山镇水口村北一公里处,是洛阳市涧西污水处理厂和瀍东污水处理厂的配套工程,担负两个污水处理厂的污泥处理任务。
该厂在污泥晾晒发酵造粒过程中产生的恶臭气体影响周围水口村、塚头村、沟上村居民生活。为彻底解决臭气污染环境的问题,2011年10月,该厂投资八千万元进行改扩建和治理工程,在改扩建和治理期间,污泥处理厂现有的一个生产车间将被拆除,使原本就能力不足的污泥处理厂根本无法完成污泥处理工作。为此,市政府有关领导组织召开重大项目协调会,进行实地调研,形成了部分污泥经石灰消毒处理后在邙山镇水口村进行填埋的处理意见。
检查中,执法人员发现该厂未按要求对污泥进行消毒处理,为此,我局已向该厂下达《限期纠正环境违法行为通知书》,责令该厂在十五日内将倾倒的污泥进行无害化处理,逾期未进行处理,将依法进行处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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