回复部门:林业局 2012-07-04 15:02:48
网友您好,接到您所反映的情况后,我们立即要求汝阳县林业局成立调查组进行调查,现已查明,答复如下:
1998年10月,您与城关镇郜园村村委签订了荒山承包合同。但您所承包的荒山位于国有大虎岭临场的林地权属范围内,大虎岭林场在1992年9月办理了国有林地林权证,郜园村村委无权将此林地进行发包。同时,调查组与您联系时,您也没有提供所承包荒山的林权属于郜园村村委的权属证明,故您所要求享受国家公益林补助的要求不能被支持。
如有疑问,您也可以与汝阳县林业局联系,电话:68211832。
尊敬的用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