欲硬化走了多年的出路被阻止、断路,到镇、县信访未解决
2012年5月28日 ,新安县铁门镇庙头村村民郭柳恩、郭麦子欲硬化门前出路,邻组村民郭建荣出面阻止。6月2日,庙头村调解委依据“郭建荣提供(1957年)由新安县人民法院出具契约一份.所有人为郭书生”出具“争议处理意见(结论)”:“郭柳恩、郭麦子与郭建荣争议路段归郭书生所有”。
为此,郭麦子多次找村组、镇领导,要求庙头村调解委提供“争议处理意见”中提到的“郭建荣提供(1957年)由新安县人民法院出具的契约”,以到相关政府部门确认该契约是否真实、现在是否有效,并解决出路问题。但一直到6月9日郭建荣在争议的“百年来自然形成的通道”上挖坑(欲打地基盖车库)时,村组、镇领导仍未提供所依据的 “契约”(上访人不知是否真实、现在是否有效),也没有提出解决“出路”问题的方案。
为阻止郭建荣在“百年来自然形成的通道”上打地基盖车库“断路”,郭麦子从6月10日开始向铁门镇信访办、新安县信访局提交上访材料,并天天到铁门镇信访办、新安县信访局上访,“要求庙头村委及镇、县政府责令郭建荣立即停工,维持现状,待争议解决后再决定下一步行动”。
直到现在(2012年6月16日早上)郭建荣的车库即将盖成,仍未见到庙头村委及镇、县政府责令郭建荣停工的实际行动(效果);上访人没有见到以上所说的“契约”,也没有见到村镇政府解决上访人“出路被断”问题的处理方案。
上访人要求:
1、要求见到以上所说的没有见到的“契约”,以到相关政府部门确认其是真实、现在是否有效、是否可以作为确权依据?
2、争议路段为百年来自然形成的通道;庙头村调解委依据“契约”认定“归郭书生(非郭建荣)所有”的地块百年(即使1957年至今也已55年)来一直是“没有任何建筑的空地(和通道)”,郭建荣有权在此“挖坑、盖车库”断路吗?
3、即使该“路”真归别人所有,也应保证上访人的通行权。
4、要求庙头村委及镇、县政府责令郭建荣立即停工,要求解决上访人的出路问题。
上访人:郭麦子(15036367082、15036799535)、郭柳恩(13526901469)
2012年6月16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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