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父亲为新安化肥厂退休职工,企业早已破产。2012年3月,我陪父亲去办理退休证年审,无意发现父亲的失业证,就到新安县劳动局失业科咨询父亲失业金发放事宜。经查询2008年1月确有父亲的失业金484元,但已经发放,领签栏签的是我父亲的名字,但并不是我父亲亲笔签名。失业科赵科长积极配合并提供父亲失业金发放银行账号。我们现在外地居住,为进一步查询,父亲特意留县城居住一周对存折进行挂失补登。存折补登后发现共有5800多元失业金已被人分两次在庙头邮政储蓄所取走,经咨询银行工作人员若想进一步调查须公安机关介入。期间,失业科赵科长多次和原化肥厂破产办工作人员协调想追回父亲的失业金,多次协调无果。因我们在外地居住,来回周折十分不便,请问我们现在该怎么办比较合适?谢谢
回复部门:新安县 2012-04-06 11:48:25
网友:你好!建议你到公安机关报案。同时,相关部门将对你反映的情况进行调查,感谢你对“百姓呼声”的信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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