河南省教育厅、河南省财政厅、河南省人事厅、河南省机构编制委员会豫教财(2004)276号文第一条规定:“各地要在2004年底前完成撤销乡(镇)教育管理机构工作。乡(镇)教育办公室撤消后,乡(镇)有关教育工作由乡(镇)长直接负责。乡(镇)可在核定的行政编制内确定一至两名助理或干事协助乡(镇)长管理具体教育事务,幷接受县级教育行政部门指导。原乡(镇)教育办公室所承担的教育教学业务管理工作由乡(镇)中心校承担,由乡(镇)中心学校校长负责。原则上确定乡(镇)政府所在地一所初中或九年一贯制学校为乡(镇)中心学校。”
孟津县城关镇中心校现有8个教师:
王占民 王晓玲 许建设 朱景利 杨云灿 梁泽松 张宏斌
一个农村的镇中心校需要这么多人员(教师)吗?按政府规定镇中心校根本需要不了这么多工作人员(教师)?
让多余的教师回到各自归属的学校,为教育的一线为孟津教育“质量攻坚提升年”出一份该出的力。
多余的教师那一定是在编不在岗了,教师可以在编不在岗吗?(领导们都这样,核编定岗的意义何在?教师岗位内部等级的设置意义何在?)
回复部门:教育局 2012-03-21 15:13:02
网友您好!
根据《孟津县人民政府关于进一步完善教育管理体制的通知》(孟政【2005】37号)要求,我县于2005年7月撤销了各乡镇教育办,原教育办相关职能由乡镇中心学校负责,中心学校确定为乡镇政府所在地初中或小学,中心校承担着本镇教育教学业务管理和教学研究等工作,接受县级教育行政部门的指导。我们已责令城关中心校进一步加强组织管理,明确工作职责,强化服务意识,进一步深入指导本镇教育教学业务管理工作,努力办人民满意的教育。感谢您对教育工作的关心与支持!
孟津县教育局
尊敬的用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