回复部门:应急管理局 2012-02-08 17:39:42
洛阳市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局对持有企业内机动车驾驶、起重《特种作业人员安全操作证》复审问题的处理意见
各企业内机动车驾驶、起重《特种作业人员安全操作证》持有人:
为了减轻持有企业内机动车驾驶、起重《特种作业人员安全操作证》(以下简称持有人)人员负担,充分解决持有人的现实困难,市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局在与市质量技术监督局进行沟通、协商后,达成以下处理意见:
一、持有人的证件在有效期内已到复审时间的,需携带本人《特种作业人员安全操作证》到市质量技术监督局缴纳180元复审费,复审换证。
二、持有人的证件在有效期内未到复审时间的,需携带本人《特种作业人员安全操作证》到市质量技术监督局缴纳100元,参加统一考试,换发《特种设备作业人员证》。
三、市质量技术监督局具体办理地址:王城大道副40号院内特检大楼207室(王城大桥北50米向西100米),联系电话:63151812 13683792899
洛阳市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局
二〇一二年二月十四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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