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是大张盛德美汝阳店,一楼熟食科卖烤肠员工。
2012年1月10日,下班后,我们都没吃饭,兴高彩烈拿着我们科长给我们发的打8折的优惠卡,带我的哥哥去买衣服。这优惠卡需要科长·处长签名,当时真不巧他们去吃饭了,等了有1个多小时科长给我签了字,说我给谁买的,我说给我哥买的,他们都签了字。到了销售经理刘金晓面前签字的时候他不给我签,而且很粗暴的把优惠卡和购物小票撕了我哥哥当时很生气说:“你为什么撕毁我的优惠卡和购物小票?”刘金晓回答说:“这只有给父母买和孩子买不能给哥哥或姐姐买”我哥哥当时说:“不能买可以,那我可以给我父母买,你为什么把我的优惠卡和小票撕毁呢?”刘金晓很粗暴的说:我不给你签字,你拿这优惠卡没有用,你也买不成。”这时一楼处长胡勇飞上来了说:“你是干什么的”。我回答:“我是熟食科卖烤肠的”。他二话没说直接打电话就把我开除了。我们心里那个气啊-科长给我们发的优惠卡上面明明写着员工家属可以购买,和我一起卖烤肠的都买了,而我没买到衣服,反而被人家开除了。我活了三十多年了我从来没有受过这样的气。13号我们去大张盛德美服务台要求投诉台长郑小双拒绝提供投诉电话,而是采用推诿和搪塞的态度来应付我一个多小时没有给我任何答复,这是他们的服务态度吗?后来没办法我查了洛阳的投诉电话他们答应我十四号重新解决问题。我想我们有希望了没有想到的是十四号解决了一个半小时,最后的答复的是十五号给你个再解决。十五号那天,那个经理说:“我代表大张公司向您赔礼道歉,对你开除的后果我不能给你答复。”我对这个结果很不满意,难道我被冤枉开除的名誉就这样一句话就可以解决了吗?大家帮我评评理,我想讨回公道帮我解决一下。
回复部门:汝阳县 2012-12-24 11:12:2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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您好!我们已责成有关部门处理到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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