回复部门:卫健委 2011-09-05 17:52:29
郭先生网友:
您好!感谢您对卫生工作一如既往的支持!
首先感谢您对卫生工作的帮助,针对您反映的情况,我局领导高度重视。2011年9月5日,卫生局监督中心派出监督二科2名监督员到该校食堂对举报投诉的相关情况进行现场调查核实,检查核实情况如下:
1、该校食堂持有餐饮服务许可证(证号:豫餐证字201041030000037),发证机关:洛阳市卫生局,发证日期:2010年12月27日,有效期限:2010年12月27日至2013年12月26日。但存在一楼现场制售的奶茶系列,二楼学生餐厅未经许可擅自营业现象。
2、一般卫生存在一楼食品仓库食用油、食盐、草菇老抽等食品原料落地存放现象,现场发现有苍蝇2~3只,一楼、二楼进货口、排风口防蝇设施,操作间地板砖缺损现象。
3、有餐具清洗消毒专间,清洗消毒保洁设施运转良好,但存在管理不规范,现场发现有些餐具上存有食物残渣及油垢,餐具未消毒且放在未加任何防护设施的售饭台上的现象。
4、食品从业人员销售食品时均未配置口罩。
针对上述情况,卫生监督员对其存在的问题当场制作了《现场检查笔录》和《卫生监督意见书》,责令其改正违法行为,并将根据其存在的违法事实,报请上级领导批准,按照法律程序及我市优化经济环境审批程序的要求予以查处。我们会继续加大监督监管力度。
希望您继续支持卫生工作!
洛阳市卫生局
二0一一年九月五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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