兴隆寨村个别几个人一商量,就宣布搬迁开始,什么说法也没有,更不公布什么政策之类的东西。真是天高皇帝远,一人说了算,太可怕啦。对于补偿的质疑:
第一,3800元/每平的补偿标准是怎么计算的,是哪个独立资质的评估机构评估的?兴隆新村委员会为什么不向村民说明?
第二,兴隆新村有很多联体别墅,不是普通民宅。为什么补偿只按普通民宅标准补偿?法律依据是什么?
第三,拆迁前的未来房屋选择安置方案规划都没有向村民公布,协议书中也不明确说明,为什么就急于拆迁,为什么要胁迫村民签定协议书?
第四,在多数村民还没有签定协议书前,为什么有关部门就敢于通过停水停电停气方式胁迫村民签协议搬迁?
第五,有村民找兴隆新村拆迁办理论,无端被几名壮汉殴打,之后扭送村民去珠江路派出所。恶人打人又拘捕村民,这是什么样的黑社会机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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