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1年7月11号晚九点左右,在洛宁县城东花坛移动公司对面一辆疾驰的摩托车从我和媳妇身边疾驰而过,差点撞到我媳妇,刚想骂两句,就听到前面“哐”的一声,疾驰的摩托车撞翻了一辆电动车,一个女人和一个小女孩被撞飞在地上,我气愤的跑上前去,只见那个可能是小女孩母亲的人,立马从地上一瘸一拐的跑到小女孩身边,说什么没听见,当时只看见小女孩脸色苍白,估计吓的哭都不会了,这时那个骑摩托车的男人还骑在摩托车上,脸色通红,喊道;“你会骑车不会?”那个女的也吓的够呛,只顾坐在地上哄孩子。这时路边好多人都看不下去了,几个年长的说:你快看看人家有事没有,你还坐在摩托车上吆喝啥吆喝?骑摩托车的男人才摇摇晃晃的从摩托车上下来,直接扶起电动车就说:不就是想讹人,讹几个钱,要多钱你说?他一张口我们几个路人都闻到一股浓烈的酒味,说话口吃,站都站不稳。唉,又是酒驾,后来现场围观的路人越来越多,听人说酒驾这位不是别人,正是我们城郊乡的副乡长陈江勋,我当时那个气愤,又是领导干部,难道前段时间的谷青阳还不够吗?五个年轻鲜活的生命没了,让全国人民认识了洛宁县,血的教训还不足以让我们清醒认识吗?难道酒驾只是针对老百姓的吗?领导干部可以酒驾?各级领导希望能好好管管,查明事故真相,酒驾者不能因为是领导干部就可以用钱用关系去堵老百姓的嘴,这样下去作为一个洛宁人还有安全感吗?毕竟不能让谷青阳、陈江勋这样“酒精考验”的老鼠屎坏了我们党的干部在人民心中的地位,形象!希望有关部门给老百姓一个交代,我们拭目以待!
回复部门:洛宁县 2011-07-28 11:02:30
网友,你好!现将你反映的问题答复如下:
经调查,此次事故属正常交通事故,事发当时,陈江勋并未酗酒,但将其撞倒是事实。事发后,陈江勋及时将伤者送往医院进行检查。经医生检查,对方只是受到惊吓并未受伤。经协商,陈江勋向对方做出了相应的补偿。目前,此事已解决。
二〇一一年七月二十五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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