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1年春节前夕,市直委局开展了到所分包社区送温暖活动。龙门园区管委会镇南社区报了30户困难户名单,分包该社区的委局送到社区6000元,每户200元让社区干部分别发到30户困难户手中。镇南社区主任都爱萍自作主张挪用了这批困难居民的救命钱,拿出一部分当社区干部奖金发放,剩余部分说是给上级领导送礼,也不只送了没有?社区干部不该这样私分困难居民的救命钱,请严查!!!
回复部门:民政局 2011-05-16 18:24:50
guest网友:
您好!
我局接到《社区干部不该私分困难居民救命钱》后,局领导高度重视,立即组织人员对所反映的问题进行调查,调查情况如下:
2011年春节前,洛阳市农业局为镇南社区送去了6000元慰问金,要求对社区困难群众开展送温暖慰问活动。然后农业局领导对社区的3户困难户代表进行了带队走访慰问,送去了600元慰问金(每户200元)。因工作繁忙,剩余5400元交由社区对困难户进行走访慰问。社区两委的5名成员对慰问工作进行了研究安排,评议确定了31户慰问对象,分别按照100-200元的标准进行慰问。以上名单中含9名支部委员和居委会委员家庭,共慰问困难户34户。目前,我局正在对这9名困难户是否符合慰问条件做进一步调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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