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是孟津县白鹤镇村民.去年办理的独生子女证,当时说让交纳押金100元,说是以后不办了退或者是中间没去孕检了扣掉这100元,说是罚款.今年2月份下旬我们村妇联来通知说带上需要证件从新办理独生子女证,又说我们手续不全不能办理百般刁难,完了还是我们去镇上计生办自己问的,计生办主任答应我们在3月底把证件不起送来.完了我就开始补办我们没有的证件.等手续全了也送到计生办了,以为完事.就在4月18号,她路过我们家问我见她孙女没,走的时候说了一句:你们3月分孕检没去,说要缴罚款100元.不知道这个是否合理.我们不懂这些程序,3月份她说我们的不能办,我们后来去问的可以,都忙着办理手续(我老婆是驻马店)也没在家.在2月底接到通知说不能办.我们就开始到处问,一直到3月21号交上去,再到4月18号中间没接到妇联的任何通知.这次凑巧碰到不耐烦说句罚款100元.这是有些莫名其妙.希望有关部门能帮忙介绍下情况.谢谢!
回复部门:卫健委 2011-05-04 10:53:27
独生子女父母光荣证办理免费办理,没有任何手续费,也不允许收取押金和搭车收费,如果你们村在办理独生子女父母光荣证的过程中有收取押金的行为,请你向市人口计生委监察部门举报,电话是63936661。
根据《河南省人口与计划生育条件》第三十七条规定,对不按期参加生殖健康检查的,处五十元以上五百元以下罚款,但必须经过计划生育行政部门给予警告,并限期改正;逾期不改正的,给予以罚款的处罚。但不参加生殖健康检查罚款必须与办理独生子女父母光荣证分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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