回复部门:卫健委 2011-04-19 15:26:17
“guest”网友:
您好!感谢您对卫生工作的关心和支持!
你反映的问题我们非常重视,立即责成宜阳县卫生局了解此事,从了解的情况来看,您反映的问题是1995年生,2010年才到县医院上访追究,可您反映的当事人均否认给您做过治疗。建议您及时收集证据,采取司法途径,维护自身权益。
希望您继续关心支持卫生工作!
洛阳市卫生局
二0一一年四月十九日
尊敬的用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