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04年西工区白湾村集体在邮政储蓄凯旋路营业厅办理了一个交电费用的折子,户名写的是我父亲,父亲于2008年去世,但这个折子一直在用,去年起电费又不从这个折子里面扣取了,折子里面还剩余65元,我想把钱取了折子不要了,在广州市场步行街营业厅办理时营业员说要销户需本人到开户行办(人都不在了咋去啊),在这边只可以取钱,就想把钱取了折子留着也一样,可取钱时营业员说折子没磁了,加磁需提供本人身份证,我又找了父亲的老身份证,但有效期到07年就失效了,营业员说那需提供死亡证明和遗产公证,经咨询公证处,需收2%遗产手续费,不足200元的按200元收取,并且需要提供村里、乡里面等一系列证明,材料完备后大概一个月可以拿到公证书,这明显不就是赔本生意外加折腾死人不偿命嘛,难道我的60多块钱就这么水漂了吗?
尊敬的用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