洛宁县原上宫金矿弱小被陷害职工对洛宁县第一次回复,令人气愤,第二次至今未回复,国家的劳动合同法有哪一条规定有[挂靠]职工这些代名词?又有那一条规定不通知职工本人?在这些职工没有任何错误单方作出开除.辞退挂靠职工?若干年后才告知,为什么剥夺我们本应得到的生活费和养老保险金?洛宁县某些部门领导腐败在这里就能体现出来,党中央.国务院领导时刻关注民生.群众和职工的疾苦也时刻牵动着中央领导的心。洛宁县有关部门领导却唱反调,我们应该遭这些有权人的欺压吗?这些有权人在回复中说接受社会各界监督,那就应该把洛宁县三大金矿所有职工的名单分门别类公布在网上,也晒晒阳光,那样才是接受监督,还让我们去法院,工信局,信访局去告状,扯皮扯了这么多年了,他们就有了借口,我们的问题已超过了法律时效,不能解决,这是洛宁县某些部门领导善玩的鬼把戏,我们的问题请求上级清官明察,洛宁县某些当官手里掌握的权利,难道就是这样在违背国家的劳动大法的情况下“立党为公,执政为民”的吗?他们手里的权利是人民赋予的,为什么这样不公?天理何在?干树金矿,虎沟金矿就没有这样的群体,因为这两个金矿的领导才是职工们的父母官。
洛宁县原上宫金矿弱小群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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